张亮起诉“张亮麻辣烫”侵权索赔180万,老板:我用自己名字开店。法院:该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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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某市,明星张亮起诉一家名为“张亮麻辣烫”的连锁餐饮企业,指控其侵犯肖像权,要求赔偿180万元。

但是老板本人就叫张亮,那这个案子法院会怎么判决呢?

案件经过

原告张亮,一个风华正茂的小生,原本只是一名普通厨师,后来有幸进入娱乐圈,先是当上了时下最热门的男模,后又凭借参加一档叫《爸爸去哪儿》的亲子综艺节目,一夜爆红,跃升为一线明星。

当年张亮不过是众多参赛嘉宾中的小角色,外形条件虽出众,但知名度却不高。

谁知节目一播,张亮这张冷峻的帅脸火了,尤其是他对孩子的细心照料和对家庭的深情告白,更是赢得了无数女性观众的心,粉丝数目激增。

被告“张亮麻辣烫”也是一个来头不小的角色。

这家连锁餐饮企业2008年就已经进入市场,可以说是老玩家了。

起初它还不如竞争对手杨国福那么有名,口碑也稍逊一筹。

但是凭借细水长流的经营,它逐渐扩大了影响力。

到了2022年,“张亮麻辣烫”已经在全国开设了上百家直营店,加盟店更是高达五千多家,遍布各地。

它甚至还走出国门,向世界输出中式口味。

2013年,张亮因参加《爸爸去哪儿》而爆红之后,许多观众并不知道“张亮麻辣烫”与明星张亮并无任何关系。

由于两个“张亮”姓名的巧合,加上粉丝的热情投射,许多人误以为这家连锁店就是张亮开的。

这些粉丝们秉持着对偶像的无限忠诚,纷纷到店里光顾,还在各个社交平台上大力宣传。

张亮的微博下面经常能看到粉丝们留言,夸奖麻辣烫味道好,鼓励张亮把事业做大做强。

面对这一错误导向的免费曝光,“张亮麻辣烫”的老板丝毫没有出来澄清的意思。

相反,他故意在门店里摆放张亮的人形立牌,故意混淆视听。

这种误导民众的营销手段,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“张亮麻辣烫”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
许多人试吃后给出好评,推动了品牌的快速扩张。

然而好景不长,2022年,一位顾客在“张亮麻辣烫”就餐后突发食物中毒,症状严重到需要住院治疗。

这位顾客本以为店里的麻辣烫是明星亲自开的,就在张亮的微博下面质问,要他对食品安全问题拿出一个说法。

大批网民指责张亮管理不力,许多水军和敌对势力也趁机在评论区散布谣言,诋毁攻击张亮本人和他的家人。

张亮及其工作室无奈之下才知晓这出乌龙事件的来龙去脉。

他们决定采取法律手段,向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“张亮麻辣烫”多年来利用其名义和肖像进行违法营销,严重侵犯了其权益。

法律科普 & 本案结局

本案中,张亮指控“张亮麻辣烫”侵犯其肖像权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肖像权属于公民的人格权利,受法律保护。

被告“张亮麻辣烫”在获得明星张亮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使用其的姓名和肖像进行市场推广。

这已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害。

法院经过调查,确认“张亮麻辣烫”确实存在违法使用张亮形象进行商业宣传的事实。

根据法律,肖像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然人终身,并可以由近亲属继承。

鉴于被告的行为已经造成张亮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,法院依法判决“张亮麻辣烫”向原告赔偿人民币180万元。

本案明确了公众人物的肖像权利也受法律保护,不能被未经授权用于商业宣传。

企业也应遵守法治精神,不应通过误导消费者获得不正当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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